2025年7月3日星期四

Uber司機司法覆核勝訴 的士牌主大難臨頭

兩名擁有 Tesla 電動車的 Uber 司機早在 2018 年申請出租汽車牌照,原意是提供豪華點對點交通服務,但遭運輸署以未能證明市場需求及服務獨特性為由拒絕,交通審裁處亦駁回上訴。

他們於 2021 年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。法官高浩文在 2025 年 7 月 3 日裁定二人勝訴,撤銷審裁處的決定並要求重新考慮申請。判詞更批評審裁處要求申請人證明服務獨特性的主張近乎荒謬,並指出網約車與婚禮花車等獲發牌的出租服務性質相同,拒絕發牌的立場存在矛盾。

對的士業界而言,這宗案件可能加快網約車司機能合法申請出租牌照的政策,甚至可能對政府即將推行的網約車帶來更寬鬆規管,如果網約車司機可輕易按現有政策框架下獲發出租汽車牌照,的士牌價歸零指日可待。


想深入探討這場「的士 vs 網約車」的制度之爭嗎?還是你對香港交通政策的未來有什麼想法?

沒有留言:

發佈留言